
好消息!今年7月起
我市企业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服务
从“人工申请”向“无感智享”全面升级
实现零材料提交、线下零跑腿、无需主动申报
依托数据自动流转完成全流程系统办理
服务便捷性显著提升

生育日期为2026年7月1日(含当日)及之后的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实行“免申即享”,符合规定的津贴将按规定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本次流程优化后,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住院联网结算的,结算完成5日后将生成生育津贴按月发放,直至对应津贴全部发放完毕。
同时符合下述全部条件的参保人,生育津贴将按规定直接拨付至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1️⃣企业职工生育日期在2026年7月1日(含当日)及之后;
2️⃣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且分娩日期前6个月已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
3️⃣在东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顺产、难产、剖宫产)并且现场结算生育医疗费的;
4️⃣本次怀孕生育胎儿数不超过2孩。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依托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结算数据与医保系统互联互通,生育津贴实行免申即享模式。参保人员无需提交申请,由医保经办机构全程自动经办。审核完成后,医保经办机构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按月直接发放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李小姐2026年7月10日在东莞市人民医院顺产1孩,7月15日出院办理生育住院医保结算,7月20日系统自动生成本次生育住院的生育津贴数据,顺产98天,基数:146元,按月拨付(分4个月拨款)直至对应津贴全部发放完毕。
7月(31天)可领取4526元,
8月(31天)可领取4526元,
9月(30天)可领取4380元,
10月(6天)可领取876元。
参保个人查询途径
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生育津贴业务的,可登录【粤医保】小程序,进入【我的】-【办理事项进度】-【已审核】界面完成信息查询与打印操作。
用人单位查询途径
登录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进入【业务查询】-【生育津贴查询】模块,可查看本单位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情况,查阅相关告知书,打印《生育津贴核定表》。
注:建议企业单位注册开通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便于及时查询员工生育津贴申领情况。(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
答:自2026年5月1日(含当日)起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企业职工,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时填写《信息采集表》无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和盖章,在账户信息一栏填写生育职工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
答:不可以,系统自动匹配参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津贴。如参保人没有办理社保卡或没有开通金融账户等情况,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需主动申领生育津贴。
答:生育日期在2026年7月1日之前的企业职工,仍需个人或者企业主动申请办理生育津贴。
答:不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7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公布,根据2022年1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修订)第十七条,“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第三十四条,“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等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资相关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工资管理部门。
计划生育、在外市医疗机构分娩和不符合免申即享范围的情形,暂不适用“免申即享”模式,参保人仍需通过线上(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线下(i莞家)渠道自主申领生育津贴。
“东莞医保”微信公众号将持续更新
生育津贴申领指引保持关注
申领不迷路!
来源:东莞医保